我怀疑这辈子要拐着脚走路了。
有十多天了吧,按原来的计划,脚伤几天就能恢复。我是一个对自身修复能力特别有信心的人,当年,出过车祸那么多次,最重的一次把半边脸给摔毁容了,脚也走不了路,在家里躺了几天,还不是挺过来了。但是这次有点例外,我几乎就要对我的伤脚失去信心了。
现在走路,还会隐隐作痛,虽然只要我注意,我还是勉强能走几步不拐的路,但是这样并不能坚持太久。我发觉我走路的方式,已发生了改变,只有那种深一脚浅一脚的步伐,才更适合我前进的节奏。人真的是一种很会适应的动物,想我走了几十年的正常人的路,因为这次突变,才那么十几天,现在竟然连以前怎么走路也想不起来了。昨晚下班跑去跟阿庆喝酒,他打趣地说,看我现在走路的姿势,还真怀疑我以前走路也是这样子的。其实我没跟他明说,如果我跑起步来,我前进的姿势会更加狼狈。今天下午到道明处拿调查资料,在赶公交车时,我才知道,自己原来还是一个残疾人。
有几个朋友总劝我到医院去看,我觉得他们是出于对我的关心,只是含糊其词带过。其实,不到医院去看,首先是因为我特别讨厌到那种地方去,另外一个就是,我对医生这个职业根本不信任。上个月因为工作的关系,到医院去体检了一次,根据医院提供的单子,我是一个健康的人。在一次跟朋友聊天时,我还很无耻地开玩笑,对朋友说,我现在太健康了,健康到对这个世界充满歉意。没想到一语就成了那什么,过不了几天,就把自己给摔了。
侯德建多年以前曾经说过,三十个春天看不到三十一次花开,三十个秋天收不到三十一担小麦。我人生的第三十个春天刚刚过去,我的第三十个秋天,还没有到来。在我三十虚岁的那一年的春夏之交,我收获了一次崴脚,所以,我的内心很平和,我把这次意外看成是一次必然的收获,该来的迟早会来。
当然,说不害怕还是假的。摔了的第二天早上,我便拔打了我在广州某大医院的当医生的同学。虽然,他不是骨科医生,但我相信他对筋骨方面的知识,应该还是懂一点吧。同学在电话里听我描述了一下伤情,轻描淡写地说,没事的,会自动好起来。本来我想要求他过来看一下的,想想也就算了。因为,在医生和同学这两种身份上,我还是信任后者。再说,他这样说,也暗合了我原来想靠自己修复的心理。所以,从那天起,我便决定跟这只脚死磕到底了。
另外就是,这个牛叉的同学,在念初中的时候说过特别剽悍的话,可能他现在已经忘记了,但我却一直记着。他当时说:让岁月把我们刺得遍体鳞伤,好让我们留些记忆。
新东方的罗胖子说过一句名言,剽悍的人生不需解释,同理,剽悍的脚伤,也不需要求医。